2。私会党崛起争势力
义兴与海山党建立小王国,唯后期不敌注册社团
如果说,英国人先是借助当地的华人领袖或有地位的人来控制华人社会,以为英殖民政府牟利,那么到后来英国人则是利用私会党魁来担任甲必丹,以驾驭华人社会,监督他们和灌输大英帝国的思想。
私会党传入马来亚,也是与中国移民同一时期。根据巴素博士说:“马来亚华人私会党,大体来说,出于天地会分脉,亦称为洪门或三合会,在中国已生存有好几个世纪,原本属于宗教或慈善自助的团体,而在满清时,具有‘反清复明’的政治意识。”
私会党结合暹人在槟起暴乱
三合会大约是成立于1674年,即清朝入关后约卅年。他们打起“反清复明”的旗帜,并发愿:“严守秘密,歃血饮酒,结为义兄弟”。
档案显示,在槟榔屿开埠后的13年,即1799年,私会党已在槟城公开活动,且曾鼓起暴乱。据槟榔屿的海山会领袖刘亚昌供述,1825年,他们已备有300只小船,结集1万5千暹人,1千华人及8千马来人,准备在槟起事。
如果此说确有根据,那证明早期的私会党,也拥有反抗英殖民统治的政治思想,但因力量不足,有需借助暹人的支持。
不过,历史资料也指出,华人并不真正支持暹罗入侵,有的支持吉打苏丹所展开的维护尊严和地位,确保吉打安宁。吉打州,早年某些华人领袖对马来王室的效忠,几乎变成了传奇的故事。
李氏兄弟(李欲修及李欲正)和甲必丹戴春桃(又名戴春华),对当地社会的忠诚服务的事迹,长久遗留在本世纪初当地人民的记忆中。
4大私会党变相为华人的“统治者”
1821年暹罗占据吉打,迫使大批马来人集体逃往槟城和威省。但吉打苏丹在当地人民,包括华人的合作下,维护社会秩序和应有的权利。直到1909年,英暹条约签署后,吉兰丹、登嘉楼、吉打及玻璃市的宗主权归英国。
巴素博士发现,1825年时马来亚有下列四个私会党组织:义兴、和成、海山及华生。
他们的初期组织结构是:海山与义兴,散布于殖民地各处,会员均服从会中领袖的命令及约束。
他们称其领袖为大哥,这些私会党分作四个、八个或十二个主要干部,然后分成许多支派,每个干部及每个支派,都有一位头目管理。
从唐山(中国)南来的移民,叫做“新客”,他们来到任何一个地方时,这些会便派人邀请他们入会,假如他们拒绝的话,便会受迫害。
由此可见,早期的华人结帮立会,在表面和名义上是讲求兄弟义气,有福共享,有难同当,但实际上却是领袖在培植势力,以向英殖民政府争取更大的利益。
在政治方面,他们是没有浓厚的倾向,虽然标榜“反清复明”,但在利益争夺底下,私会党已沦为争夺地盘的组织了。
尽管如此,英人还是没办法控制他们,以致巴素博士形容私会党组织是“政府中的政府”,俨然是马新华人的“统治者”。
义兴与海山冲突升级
莱佛士的私人秘书文西阿都拉在其自传中,有描述私会党强制华人入党的情形,迫使他们就范,否则受到毒打,甚至被杀害。
以当时的情形看来,南来的华人一无所有,他们别无选择,只有被迫参加这些私会党。根据史载,私会党后来竟分成两大派系,一为义兴,一为海山。这两大派系吸纳不同省籍的人士,且以拉律的暴乱为最严重的冲突实例。
霹雳的暴动也称拉律暴动。拉律以产锡闻名,起初归海山党人开采,首领是郑景贵,地盘是在吉利包矿区(即今太平监狱地);另在太平甘文丁,则归义兴党人所发掘,首领为苏亚昌。两党为利而争,兼之籍贯互异,“义兴属粤之四邑,海山属闽南五县”。
另一说法,义兴以广东人为主,海山以客籍人为主。首次暴动发生于1862年,继之1872及1874年再发生第二及第三次暴动。
私会党鼓起暴动之前,已断续在各地发生暴乱,如新加坡、槟城、马六甲以至砂拉越,例如新加坡1851年的大暴乱,起因于私会党不满一些华人改奉天主教,结果造成500人丧生。
槟城于1867年也发生在三合(义与)与督公(大伯公)之间的殴斗,竟展开10日大械斗,使全市陷于瘫痪。
然而最为重要者是拉律的第3次暴动,终于启开英政府干涉联邦内陆的序幕。署名的邦咯条约就是于1874年签署的,英国的参政司制度是逐一推进半岛内陆。
私会党被严控,渐让位予合法华团
私会党的政治意识是随着首领而发展的,他们曾反对英国的施政,也抗拒任何对他们利益有损的约束,更建立了自己的小王国。
但是狡黠的英国统治者,在这方面是随机应变的,当无法镇压时,便采取笼络手段,例如义兴党和白旗会(White
Flag,由马来人及印度人组成)的领袖陈亚炎被委为甲必丹,而海山党三合会首领郑景贵,也同样出任甲必丹,他们之间既是敌对,但在拉律事件后,也有合作的地方,在霹州议会上为华人利益据理力争。
甲必丹亚贵(郑景贵)和陈亚炎,身为华人社会的代表人物,始终不把个人利益放在大众利益之上。这二位旧敌表现出一种令人仰慕的特性。自从两党纠纷媾和之后,他们欲变成亲密朋友。
据知,陈亚炎后来成为郑亚贵第四子的契爷,这个孩子就是有名的郑大平。
尽管私会党存在着违反法律乃至不良的记录,到了1877年被政府控制其活动,但私会党并不因此而绝迹。在十九世纪下半叶,仍然在政治潮流的冲击下,表现其不定动向。
不过,在华人社会的公开影响之下,已让位予合法的华团组织了。
综而观之,私会党当时的政治潮流不是倾向西方的,因此他们与英国的合作除了保护既存的权利外,领袖更想从中获得更大的利益。
一般而言,他们继承了旧中国的传统和宗教。譬如槟城海珠屿的大伯公张理,即被认为是最早来槟的华人,因此拜神成为华人思想的重要部份,封建的意识十分浓厚,同时也由于华社自成一体,对于街道的命名也与英文的意思截然不同。
由此可以想像,他们是在英国的殖民地土地上建立自己的社会。不过,他们已缺乏“反清复明”的政治意识,现实主义已经取代他们对于理想的追求。
清廷设领事馆直接与英政府起冲突
尤有进者,加上赌博与抽鸦片大行其道,华人的思想即被麻木,而对政治显然不热忱,除非是关系到切身的利益,才起而反抗。利益的冲突和争夺,及对工人的剥削已使私会党变质,而在后来的社会发展中,成为一种绊脚石。
不过,这些私会党不尽然已无政治意识,尤其是任首领的,或多或少存有对中国的关心。郑景贵是其中一个例子,他在发迹后,偶尔返回家乡,捐输救济中国水灾及战争救济金。
后者是在李鸿章提督指挥下的法越战争时期捐献的(清廷支持越南,以阻止法国威胁中国安全)。满清政府为酬答他的捐献,特封赐予“二品官”衔头。这又显示早期的华人领袖,有部份在一定程度上是支持清廷的。
1877年,英政府任命白麒麟(Walter
Alexander Pickering)为华民护卫司,是为英人直接干预华人事务之开始。
华民护卫司亦为社团注册官。1882年危险社团法令生效后,宣布海山公司为非法组织。1889年社团法令通过,1890年,海峡殖民地政府援引新的社团法令,封闭所有华人私会党组织,并将一部份私会党徒驱逐出境,所有的社团必须重新登记才能公开活动。
同时,就在英国设立华民护卫司的同一年(1877年,即光绪三年),清廷也在新加坡设立领事馆,首任领事为胡亚基。
1890年,清廷接着在槟城设领事馆,首任领事为张弼士(张振勋)。领事馆的设立意味着清廷认定当地的华人是它的子民,因此有受保护的必要,而在这方面与英国的华民护卫司制度起了冲突。因为英国认为,住在马来亚的华人必须接受英人的统治,无其他势力可以在殖民地施行治外法权。
英国坚持不让清廷对华人发生政治影响,只是允许通商的连系,以致两者关系不能协调,且演成一种政治对抗。但是,鉴于华人的倾向,清廷在唤起华人对中国的关心取得了一定的效果。
其中一个实例,是一位新加坡富商陈金钟独捐4千令吉,给清廷作为救济饥荒基金。
很显然的,清廷对英国的妥协,只委当地人出任总领事,而不是由清廷遣派,是进一步的激发当地华人对清廷的效忠,虽然是住在英国统治的地方。这种通过领事馆的活动,使清廷占了优势,尤其是在政治意识的灌输,尽管当地的华人服膺于英国的法律。
第一间正规华校——槟城中华学校
从华文教育和华文报业的发展,即可见诸一斑。在当时清廷的政治思潮影响下,华人对文化和教育乃告热心起来,虽然于1729年,清代雍正间,槟城设有一所五福书院及1888年(光绪十四年戊子)又设一间南华义学,但属于私塾性质,学校规模尚未形成。
第一间的正规华校,当推建立于1904年(光绪卅年)的槟城中华学校,接着雪州有尊孔学校,霹州有育才学校之设,此风一开,全马各地纷纷兴学办校,教育风气至为蓬勃。
华人办学,没有得到英殖民政府的资助,完全是在自力更生的情形下,传播华文教育。直到1920年,英殖民政府实施一条法令,要求对学校及教员进行登记和统制,并对华校实施津贴制度,虽只限海峡殖民地及马来联邦,而马来属邦不包括在内,不过华人还是不断发展华校。
据巴素博士统计,1938年,单在海峡殖民地与马来联邦的华校生逾9万名,英校生有2万7000余名。换句话说,读华校的人数远超过英校的数目。
同样的情形,也反映在华文报业的兴起。虽然马来亚的第一份华文报,是1815年8月5日在马六甲创刊的《察世俗每月统计传》,是由教会主办,富宗教色彩,前后刊行六年半,但真正具有规模和有启迪作用的是1880年在新加坡开办的《叻报》。
它是一份形式较多样化的华文报,创办人是薛有礼,一位土生华人。他受过英文教育,但对中华文化酷爱,陈蒙鹤女士在《新加坡早期的华文报,1880年至1912年》的英文专书中,对《叻报》创办的动机曾分析,她认为不是为利,而是为推广中华文化,改进华人社会风气,且具有爱国意识。
《叻报》内容包括新闻、社论、通讯及广告。新闻有本坡新闻、外埠新闻及国际新闻,前后刊行51年,第一任主笔叶季允,乃被礼聘南来主持笔政,达41年之久。
马六甲青云亭,华人最古老结合组织
学校和报纸俱是传播智识和文化的所在,对于政治思想的灌输,也是至为重要的工具。因此,从早期的华校和华报性质看来,清廷所要宣扬的是一套维护帝制的封建思想,对于儒家学说的重视,不遗余力,目的是要鼓起华人对清廷的效忠和跟随保守的政治潮流。
必须提起的是华人社团,在促进民族意识和保护会员方面所扮演的角色。一般认为,华人社团的组织是伴随华人南移的产物,虽然它很早就存在,但因早期私会党的势力庞大,支派很多,以致成为华人社会的“保护者”,社团的重要性也就相对减低了。
直到英殖民政府在1890年对付私会党组织后,公开注册的社团便如雨后春笋而起,取代私会党的作用。
当然,这不是说社团较私会党发源迟,而是其功能在较后期才表现出来。马六甲的青云亭是华人最古老的结合组织;槟城的广福宫,建于1800年。
初期,庙宇与地缘性存有混一的迹象。1801年,槟城嘉应会馆的前身“仁和公司”成立,建筑为庙宇,槟城的广汀会馆前身为“广东公司”,成立于1801年。马六甲的应和会馆成立时,初称“梅州众记公司”,1825年改称为“应和公司”,嗣后始再改为“应和书馆”。